欧阳发(1040-1089),字伯和,庐陵(今江西吉安)人。欧阳修长子。少好学,师事如皋安定先生胡瑗,得古乐钟律之说,究历朝君臣世系,制度文物,旁及天文、地理等以父恩,补将作监主簿,赐进士出身,累迁殿中丞。有《浑仪》十二卷、《刻漏》五卷、《晷影法要》一卷。
先公事迹
先公为人天性刚劲,而气度恢廓宏大,中心坦然,未尝有所屑屑于事。事不轻发,而义有可为,则虽祸患在前,直往不顾,以此或至困逐,及复振起,终莫能掩。而公亦正身特立,不少屈夺。四五十年之间,气象伟然盖天下,而以文章道德为一世学者宗师。故历事三圣,尝被眷倚,遂托以天下安危之计。而公亦以身许国,进退出处,士人以为轻重。至于接人待物,乐易明白,无有机虑与所疑忌。与人言,抗声极谈,径直明辨,人人以为开口可见心腑。至于贵显,终始如一,不见大官贵人事位貌之体,一切出于诚心直道,无所矜饰,见者莫不爱服。而天资劲正高远,无纤毫世俗之气,常人亦自不能与之合也。平生学之所得,以至文章事业,皆明识所及,性所自得,不劳而至,无所勉强。而众人学之者,终莫能及。 其于经术,务明其大本而本于性情,其所发明简易明白。其论《诗》曰:“察其美刺,知其善恶,以为劝戒,所谓圣人之志者,本也。因其失传而妄自为之说者,经师之末也。今夫学者得其本而通其末,斯尽善矣。得其本而不通其末,阙其所疑,可也。”又云:“今夫学者知前事之善恶,知诗人之美刺,知圣人之劝戒,是谓知学之本而得其要,其学足矣,又何求焉?”公于经术,去取如此,以至先儒注疏有所不通,务在勇断不惑。平生所辨明十数事,皆前世人不以为非,未有说者。如五帝[1]不必皆出于黄帝,春秋赵盾弑君非赵穿,许世子[2]非不尝药,武王之十有一年非受命之年数,及力破汉儒灾异五行之说。《正统论》破以秦为伪闰,或以功德,或以国地不相臣属,则必推一姓以为主之说,以为正者正天下之不正,统者统一天下之不一。至于各据地而称帝,正朔不相加,则为绝统,惟合天下于一者为正统。统或绝、或续,而正统之说遂定焉。然亦不苟务立异于诸儒,尝曰:“先儒于经不能无失,而所得已多矣。正其失可也,力诋之不可也。尽其说而理有不通,然后得以论正。予非好为异论也。”其于《诗》、《易》,多所发明。为《诗本义》,所改正百馀篇,其馀则曰:“毛、郑之说是矣,复何云乎。”其公心通论如此。 先公四岁而孤,家贫无资,太夫人以荻[3]画地,教以书字,多诵古人篇章,使学为诗。及其稍长,而家无书读,就闾里士人家借而读之,或因而抄录,抄录未毕,而已能诵其书。以至昼夜忘寝食,惟读书是务。自幼所作诗赋文字,下笔已如成人。兵部府君阅之,谓韩国太夫人曰:“嫂无以家贫子幼为念,此奇儿也,不惟起家以大吾门,他日必名重当世。”及举进士时,学者方为四六[4],号时文,公已独步其间。天圣七年(1029),补国子监生。是秋取解,明年南省试,皆为第一人,由是名重当世。及景祐中,在西京,与尹公洙偕为古文。已而有诏,戒天下学者尽为古文。独公古文既行,遂擅天下。四十年间,天下以为模范,一言之出,学者竞相传道,不日之间,流布远近,外至夷狄,莫不仰服。后进之士,争为门生,求受教诲。当世皆以为自两汉后,五六百年,有韩退之;退之之后,又数百年,而公继出。自李翱[5]、柳宗元之徒,皆不足比。然公之文,备尽众体,变化开阖,因物命意,各极其工,或过退之。如《醉翁亭记》、《真州东园记》,创意立法,前世未有其体。作《尹公洙志文》,以为尹公文简而有法,取其意而为之,即得其体。《石先生介墓志》,不多假事迹,但述其平生志意所存,与其大节气概,读之如见其人。作《集古录叙》,今王丞相以谓读之可辟疟鬼。 先公既奉敕撰《唐书•纪•志•表》,又自撰《五代史》七十四卷。其作《本纪》,用《春秋》之法,虽司马迁、班固皆不及也。其于《唐书•礼乐志》,发明礼乐之本,言前世治出于一,而后世礼乐为空名。《五行志》不书事应,悉破汉儒灾异附会之说。皆出前人之所未至。其于《五代史》,尤所留心,褒贬善恶,为法精密,发论必以“呜呼”,曰“此乱世之书也”。其论曰:“昔孔子作《春秋》,因乱世而立治法;余述《本纪》,以治法而正乱君。”此其志也。书成,减旧史之半,而事迹添数倍,文省而事备,其所辨正前史之失甚多。嘉祐中,今致政侍郎范公等列言于朝,请取以备正史,公辞以未成。熙宁中,有旨取以进御。(按《神宗实录》,熙宁五年(1072)八月丁亥,诏颍州令欧阳某家,上某所撰《五代史》。) 先公笔札,精劲雄伟,自为一家,当世士大夫有得数十字,皆藏以为宝,而未尝为人书石。 先公平生以奖进贤材为己任,一时贤士大夫虽潜晦不为人知者,知之无不称誉荐举,极力而后已。既为当世宗师,凡后进之士,公尝所称者,遂为名人。时人皆以得公一言为重,而公推扬诱进不倦,至于有一长者,识与不识皆随其所长而称之。至今当世显贵知名者,公所称荐为多。今湖州孙正言觉为合肥主簿,未与公相识。郡守怒之,欲捃拾[6]以罪。时胡侍讲在太学以属公,公为作手书与其寮佐,令保全之,遂获免。福州处士陈烈,素不与公相识。公闻其名,知其行义,屡荐于朝,乞赐召用,朝廷即召烈为国子监直讲。 先公尝言,平生为学所得,惟平心无怨恶为难。故于事未尝挟私喜怒以为意,虽仇雠之人,尝出死力挤陷公者,他日遇之,中心荡然,无纤芥不足之意。尝曰:“孔子言以直报怨。夫直者,是之为是,非之为非。是非付之至公,则是亦不报也。”先公初贬滁州,盖钱明逸辈为之。自外还朝,遇明逸于京师,屡同饮宴,不以为嫌。其后公在中书,明逸罢秦州归,复用为翰林学士。近日小人蒋之奇妄兴大谤,及公移青州,其兄之仪知临淄县,为二司所不喜,力欲坏之,亦以托公。公察其实无他,力保全之。 先公平生文章擅天下,未尝以矜人,而乐成人之美,不掩其所长。诗笔不下梅圣俞[7],而尝推之,自谓不及,然识者或谓过之。初奉敕撰《唐书》,专成《纪》、《志》、《表》,而《列传》则宋公祁所撰。朝廷恐其体不一,诏公看详,令删为一体。公虽受命,退而曰:“宋公于我为前辈,且人所见不同,岂可悉如己意?”于是一无所易。书成奏御,旧制惟列官最高者一人,公官高,当书。公曰:“宋公于传,功深而日久,岂可掩其名,夺其功?”于是《纪》、《志》、《表》书公名,而《列传》书宋公。宋丞相庠闻之叹曰:“自古文人好相凌掩[8],此事前所未有也!”先公笃于交友,恤人之孤。梅圣俞家素贫。既卒,公醵于诸公,得钱数百千,置义田以恤其家,且乞录其子增。尹龙图洙已卒,公乞录其子构。孙先生复有《尊王发微》十五卷,有旨进内,未毕而卒。公乞令其家录进,而推恩其子大年。尹构、孙大年、梅增,皆蒙录用以官。
(《文忠集》附录二)
[1]五帝:传说中的五个古代帝王。通常指黄帝、颛顼、帝喾、唐尧、虞舜。 [2]许世子:许世子止,许国国君许悼公的世子。前523年夏,许悼公暴虐。五月初四戊辰(4月8日),许悼公饮太子止的药后,去世。太子逃到晋国。书曰“弑其君”。 [3]荻:多年生草本植物,生在水边,叶子长形,似芦苇,秋天开紫花,茎可以编席箔。 [4]四六:文体名。骈文的一体。因以四字六字为对偶,故名。骈文以四六对偶者,形成于南朝,盛行于唐宋。唐以来,格式完全定型,遂称“四六”,也称四六文或四六体。 [5]李翱:(772-841),字习之,唐陇西成纪(今甘肃秦安东)人。唐朝文学家、哲学家。韩愈的学生。 [6]捃拾:拾取;收集。 [7]梅圣俞:梅尧臣(1002-1060),字圣俞,世称宛陵先生,北宋著名现实主义诗人。宣州宣城(今属安徽)人。曾参与编撰《新唐书》,并为《孙子兵法》作注,所注为孙子十家著(或十一家著)之一。有《宛陵先生集》60卷,词存二首。 [8]凌掩:贬低掩盖别人的成绩或长处。
【疏解】欧阳发以长子的身份,对父亲“为人天性刚劲,而气度恢廓宏大,中心坦然,未尝有所屑屑于事。事不轻发,而义有可为,则虽祸患在前,直往不顾”的秉赋,“与人言,抗声极谈,径直明辨,人人以为开口可见心腑。至于贵显,终始如一,不见大官贵人事位貌之体,一切出于诚心直道,无所矜饰”的性格,“平生以奖进贤材为己任”、“乐成人之美,不掩其所长”的精神,有亲切细致的描述。
鄂州武昌县尉欧阳府君墓志铭
君讳通理,字适中,永丰人也。欧阳氏自吉州君琮始居于庐陵,其后子孙分散,或在安福,或在吉水。永丰自吉水析置,君实前吉水人也。曾祖讳偃,赠中书令兼尚书令,曾祖妣李氏,封吴国太夫人。祖讳观,赠中书令兼尚书令,封崇国公,祖妣郑氏,封韩国太夫人。考讳眪,隐德不仕,妣毛氏。君初以荫补太庙斋郎[1],调韶州曲江主簿,升象州司理参军,韶州司户参军,改全州清湘尉,未行,丁内艰。服除,授鄂州武昌尉,未及任而卒,享年四十有八。 韶象皆在岭外,而皇祐至和间,岭蛮俨智高叛命,盗贼蜂起,授命部送薑栗,擒捕奸窃,尤为称职。其在韶州,属邑有南华六祖寺,主僧素以力自恃,自郡守而下,无不畏之。虽长官思欲少挫之而无以发。君以岁时常例点视,主僧殊不加礼,君以法杖之,阖府称快。 国家宝货,皆出东南,而诸监在岭外尤多,岑水僻在深山穷荒之所,而最号难治,长吏得自择吏以主之。有司以君监岑水铜场,岁中所出倍息。君既幼而孤,母适里中吴氏,遂自育于叔父乐安公。及以公恩得官,乃迎其母还乡人,皆以为孝。岑水旧格[2],应有恩加,而有司以君物数虽羡,而岁月不及,乃报罢。乐安公与贰政府语君曰:“吾今力可以及汝,他日缘恩,必为汝求改京秩。”君曰:“某不能自奋其身,缘叔父故在禄仕;今未能有所成立,而又将夺宗族恩礼以荣一身,非所愿也!” 君为人倜傥豁达,不拘小节,疏财好义,喜立功名,任气自许,诚古之所谓豪杰。而不俾有寿[3],不克[4]有所施为,亡之日,交游无不惜之。娶江氏,子三人:曰宠,试将作监主簿;曰置,曰宁,未仕。女四人:长适进士刘湜,馀皆早卒。宠将以熙宁四年(1071)岁次辛亥七月葬君于永丰县明德乡乌龟塘先茔之次,其从父弟为之记。 铭曰:
守而不渝,勇而知义,不屈于贫,不挠于利。卓然有为,盖古君子。仕而弗达,系乎天理。
(《永丰县志》)
[1]斋郎:掌宗庙社稷祭祀的小吏。魏始置,属太常。唐宋亦皆置之。 [2]旧格:旧有的规章、条文。 [3]不俾有寿:《诗经•阙宫》:“俾尔炽而昌,俾尔寿而臧”,意思是“使你炽盛而又兴旺,使你长寿无灾无恙”。这里指生命短暂。 [4]克:能够。
【疏解】欧阳发《鄂州武昌县尉欧阳府君墓志铭》,对曾任韶州曲江主簿、象州司理参军的欧阳通理“守而不渝,勇而知义,不屈于贫,不挠于利”的品德予以彰扬。《永丰县志》加按语道:“此碑在永丰县沙溪之严坑,距崇国公墓十里许,旧为土痤。道光间,树拔碑出,其圆劲古朴,宛与六一公阡表碑笔势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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