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欧氏总谱》修谱资金管理条例
为加强编委会修谱资金管理,开源节流,严格履行收支手续,合理使用资金,确保修谱资金专款专用,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使编修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资金管理条例。
一、修谱资金实行总会和分会两级管理,分别在国家银行开户,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杜绝贪污,违者必究。
二、必须按照编修工作计划,严格控制和合理调配使用资金。
三、账、款分开管理,会计管帐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账,出纳现金储备不超过1000元。
四、严格履行资金收入手续
1.凡收取个人或单位团体的捐款等各笔资金,总会或分会财务人员必须开具三联单据,并将回单当面交给捐款者。
2.转账入户的捐款总会或分会财会人员须当天发短信回复捐款者,并须在三天内将回单寄给捐款者。
3.各分会财务组须及时将捐款名单、金额如实上报总会财务组;总会财务组汇总报编辑部公布。以上三个部门的捐款名单、金额要随时核对,保证准确无误,并定期公布。
4.分会财务组收取的捐款须全部上报总会财务组,由总会财务组按计划分批下达各分会修谱经费,然后方可使用。
五、严格执行资金开支审批制度
1.开各种会议必须经分会或总会三位以上主要领导讨论同意,并审批经费开支计划后方实行;要严格控制会议的次数和规模,讲究会议实效,能用电话联系解决问题的尽量不要开会。
2.专职修谱人员出差调查的经费,分别由总会和分会主编制订详细计划报主管财务副主任和主任审批后由主编安排使用。专职修谱人员的出差费用和补贴,经主编审核签署后须报主管财务副主任审批方可报销。
3.购买办公或会议用品,分别由分会、总会主编和主管财务副主任审批。
4.严格控制宴请,确因特殊情况需宴请的,一律报编委会主编、主管财务副主任和主任商讨批准,并控制参宴人数,餐费每人不超过200元。
5.报销单据须有经办人、审批人签名后方可报销。
六、专职修谱人员出差采编安排及各项补贴标准
1.各省分会出差省内的由主编在人员、地点、时间和任务等方面作出具体安排;出差省外的由主编和主管财务副主任商定安排。能用电话联系解决问题的尽量不派人出差。
2.出差工作餐补贴标准:县城小镇每人每天50元;大中城市每人每天70元。出差期间修谱人员被宗亲宴请的不再申报工作餐补贴;采编工作中个别被采编宗亲误餐可按同样标准就餐,由修谱人员凭单据报销。
3.出差交通费报销标准:乘坐汽车、火车、高铁凭票据报销;确需乘坐飞机的须事先报主编和主管财务副主任批准。出差期间非公务和到非工作地点的交通费不予报销。
4.住宿费报销标准:县城小镇单人出差每夜单人房100元以下,两人出差双人房150元以下;大中城市单人出差每夜120元以下,双人房280元以下。确属特殊情况第一晚可略超额报销。
5.电话费补助标准:专职修谱人员工作期间根据工作量每人每月30-80元;个别年老不会收发短信、微信的可根据通讯工作量适当增加补贴电话费。电话费补贴每季度分别由分会和总会评估一次。
七、财务人员按月结帐,每季度将收支账务书面向财务主管领导和监察组长汇报;各分会财务组每个月须向总会财务组报账,并定期公布。
八、编修工作完成后,编委会监察组对资金账目进行全面审计,并予以公布。
九、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中华欧氏总谱》编委会
二O一六年三月二十日 |